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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20613001 | ||
标 题 | 关于马关县金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站李春恒投诉信 | ||
姓 名 | 于晓蓉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6月13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我举报马关县金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站,该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李春恒】身份证尾号:1318,违纪违规问题,请有关单位及领导按规定调查处理。 1,李春恒作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用单位开具在职证明在外面办理业务,凭身份便利获取民间借款。【2016-12-14,李春恒拿着单位相关证明,在我司签订借款本金55000元】 2,身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侵占民众财产,所为所为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党风建设纪律规定。 4,2018年11月21日被依法列为限制消费人员,国家对于“失信人员”限制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其用在职证明利用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代表单位形象,单位是否可以容忍这类人员继续驻扎在单位,任由这种行为影响事业单位人员在人民心中的正面形象?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 (由于佐证材料文件无法上传,如需配合发送材料请致电,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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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于晓蓉你好: 你反映的“关于马关县金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站李春恒投诉信”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我单位与李春恒沟通后将情况答复如下: 1.投诉人的身份不明确,不知道投诉人是不是出借人。 2.借款人在云南省蒙自市借款,投诉信上只有借款金额55000元是借款人知道的,其它信息都是陌生信息,目前,各种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多发,借款人不敢相信投诉人的身份。 3.借款人与出借公司的借贷行为属于商业信用贷款,没有经过我单位的意见,我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属于正常行为,借款人用在职证明借款,不存在代表政府代表单位的说法。 4.借款人现在使用的电话号码:18469505008.出借人应该和借款人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马关县金厂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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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2年07月11日 |